长沙市电网供电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7-10-10   发布者:市经信委

  电网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发展,长沙电网建设已具备一定规模,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相对薄弱,各电压等级发展不均衡、局部地区网架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为打造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坚强智能电网,全面提升长沙电网的供电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紧紧围绕中共长沙市委“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目标,牢固树立“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的理念,“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电网工程项目,重点解决各电压等级供电能力“卡脖子”问题,重点构建“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电网建设发展机制,用三年时间确保电网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相匹配,实现“城区电网充分保障、园区电网适度超前、农村电网安全稳定”,进一步发挥电网在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的突出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长沙电网建设改造投资规模约150亿元,满足1000万千瓦负荷下安全供用电需求。主电网层面:力促建设35~1000千伏项目160项,其中新建10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9000兆伏安;新建500千伏变电站2座,扩建1座,新增变电容量4000兆伏安;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2座,扩建12座,新增变电容量756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4座,扩建27座,新增变电容量4098.5兆伏安;新建35千伏变电站6座,扩建25座,新增变电容量242.4兆伏安。10千伏及以下城农配网层面:新建、改造中低压配电线路约5000公里,新增配变容量1300兆伏安。

  ——电网结构更优。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形成“强直强交”跨省跨区联网通道,供电能力明显增强,建设标准不断提高,电网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网架结构。

  ——供电能力更强。1000千伏特高压电网变电容量达到9000兆伏安;500千伏电网变电容量达到13000兆伏安,为2017年的1.44倍;35千伏~220千伏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9039兆伏安,为2017年的1.70倍;10千伏电网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2000兆伏安,为2017年的1.24倍;220千伏电网容载比不低于1.6,110千伏电网容载比不低于1.75。

  ——供电性能更好。中心城市(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4%,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31.5分钟;城镇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3%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89.4分钟;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消除长期“低电压”。

  ——智能水平更高。电网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由33.6%提升至100%;用电采集系统实现全面升级,对负荷受限的供电区域用户可控率达到100%。

  ——发展后劲更足。电网建设发展机制更加完善,项目建设环境更加优化,一批预备项目与前期研究项目储备更加充足,为“十四五”电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主干网架”提质工程。实现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项目入长,为构建“长沙-南昌-武汉-荆门”交流特高压华中环网创造条件,形成“强直强交”跨省跨区联网通道,提升长沙能源保障能力与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完善500千伏主干网架,具备抵御“N-1”故障的能力,重要输电通道达到“N-2”供电安全标准。2018~2020年,投产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6项,新增变电容量13000兆伏安,完成4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研究,建成以交直流特高压为依托、500千伏双环网为主干网架的坚强电网。“主干网架”提质工程项目如下。

  项目1:长沙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新建长沙县果园100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9000兆伏安。

  项目2:浏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浏阳淳口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000兆伏安。

  项目3:望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望城乌山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2000兆伏安。

  项目4:鼎功500千伏扩建工程。扩建星沙鼎功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000兆伏安。

  项目5:500千伏古亭-星城线路工程。属于株洲-长沙县新建线路工程,加强500千伏联络和供电可靠性。

  项目6:特高压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属于配套线路工程,完善500千伏网架结构。

  项目7:500千伏前期研究项目。完成长沙北、宁乡、大托、岳麓等4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前期研究。

  (二)实施“骨干网架”补短工程。提升110~220千伏电网容载比,完善网架结构,补齐供电能力短板。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2座,扩建12座,新增变电容量756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4座,扩建27座,新增变电容量4098.5兆伏安;至2020年底,长沙 220千伏变电站36座,变电容量达1632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128座,变电容量达12029兆伏安;220千伏形成双环网或双射式骨干网架,110千伏形成双链式或单链式支撑网架,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均具备抵御“N-1”故障的能力。“骨干网架”补短工程项目如下。

  项目8:220千伏电网建设。开工建设城南新建等50项220千伏电网工程,其中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建设类型19项、提升区域供电能力(含改扩建、老旧设备改造工程)类型23项、优化区域网架结构8项;完成预备及前期研究项目25项。

  项目9:110千伏电网建设。开工建设北园新建等98项110千伏电网工程,其中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区域建设类型34项、提升区域供电能力(含改扩建、老旧设备改造工程)类型44项、优化区域网架结构20项;完成预备及前期研究项目23项。

  (三)推进“城乡配网”升级工程。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坚固耐用”的现代配电网,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与供电质量。“城乡配网”升级工程项目如下。

  项目10:提高配电网建设标准。开展配电网标准化建设改造创建工作,以提升配电网品质为核心,结合新建变电站配套、网架结构优化、低电压整治、“三跨”整改、设备重过载治理,老旧设备改造等工作,使10千伏线路“N-1”通过率由58.75%提升至81%;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至100%,提高配电网运行监测、控制能力,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自愈重构,缩短故障恢复时间;推广工商业用户用电采集系统实现改造升级,加强需求侧管理,实行削峰填谷,全面保障重点企业和民生用电安全。

  项目11:建设中心城区高可靠性供电示范区。围绕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和高可靠用电需求,在中心城区内选取核心区域建设高可靠性供电示范区,通过可靠灵活的网架结构、成熟完备的自动化配置、科学规范的运维管理,大幅提高供电可靠性。截至2020年,建成1个高可靠性供电示范区(滨江新城湖南金融中心),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99%,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项目12: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按照“一户一表、统一规划方案、统一技术标准、严格质量监督、严格验收接网、规范运行维护、推进资产移交”的总体原则,建立统一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已建专变小区“专改公”。截至2020年,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规范率实现100%,政企合作,共同努力完成350个专变小区“专改公”改造。

  项目13: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农村电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美丽乡村电网示范工程、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光伏扶贫工程、长沙县小康电示范县电网建设,持续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负荷增长对电网的需求,加强网架结构,缩短供电半径,着重解决“低电压”问题,提高供电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长沙市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级、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参照长沙市电网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每年一会商、每季一讲评、每月一调度和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协调解决电网规划、项目建设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牵头单位:长沙市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长沙市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规划管理。将国网长沙供电公司纳入长沙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多规合一”,加快形成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匹配的城市电力专项规划及区域性电力规划,2020年在全部城市规划范围内完成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在总规、控规编制及调整中将电力设施配套作为强制性规划控制,并作为必要审核要点;建立用电需求提前获取机制,区县(市)、园区每半年将区域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或重大项目引进等可能引起用电负荷重大变化的信息及时知会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应据此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电网专项规划的修编建议;突出电力专项规划的法定性和优先级,电网规划一经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严格刚性实施;优化统筹新(改、扩)建城市道路、隧道、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计划与建设时序,并加强对区县(市)和建设单位的指导调度督促,确保作为通道路由的市政基础设施先行或与电力设施能够同步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长沙市规划局、国网长沙供电公司;责任单位: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国土局、各区县(市)、园区)

  (三)加快项目审批。开辟电网建设绿色通道,突出提升电网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效率。10千伏及以上电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序列统一协调、调度和考核;与电网项目配套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电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时序要求及时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在供电公司办理电网建设项目所需的“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时,规划、国土资源、环保、住建等单位须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施审查并行办理,不得额外附加以其他单位意见作为审批先决条件。

  (牵头单位:长沙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国网长沙供电公司、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环保局、长沙市国土局、长沙市规划局)

  (四)提升建设品质。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各项制度,提前做好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对新建供电设施应精心设计、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经济美观,并与环境相协调;全面推行现代工程管理,狠抓建设进度,明确工作目标,倒排时间节点,厘清工作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注重造价管理,优化建设方案,严格设计变更程序,努力降低电网工程造价;加强质量管理,推行设计、施工标准化,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国网长沙供电公司;责任单位: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规划局)

  (五)优化建设环境。将电力专项规划中的电力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电网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制度,按照变电站等供电设施用地要求预留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配置建设用地;对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建设项目实施熟地供地,各区县(市)、园区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电网项目的选址选线工作,且负责在变电站建设用地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变电站建设用地的征收、拆迁、场平、储备工作,供电企业按政策规定负责相关税费、分担部分征拆费用;对10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建设提供用地并实行税费减免,10千伏电力通道土建工程(电力管沟)原则上由属地政府负责出资建设;属地政府负责保障电网建设的施工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阻碍施工、强揽工程、漫天要价等违法行为;对电力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地权证未办理等问题,参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模式简化办理;进一步规范供用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及监管工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电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长沙市国土局;责任单位: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经信委、长沙市优化办、长沙市园林局、长沙市城管局、各区县(市)、园区)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明确责任人员,以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检验工作成效。市政府督查室会同长沙市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区县(市)、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将电网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权重和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与区县(市)、园区有序用电、报装接电指标挂钩。市监察局对有失职行为或故意阻碍电网建设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长沙市监察局、长沙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长沙市绩效办)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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